一位朋友問到,想找33年上字第3768號裁判書,卻不知如何找起。

今天,來介紹一下如何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到這個判決。市面上法學資料檢索的選擇愈來愈多,但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是免費的,資料也是最周全與即時。

在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中,有三個重要的資料庫:判解函釋、裁判書查詢跟簡易案件查詢。

一般來說,大家想找裁判時,可能會點選「裁判書查詢」,但這個資料庫其實沒有辦法找到所有的判決。

由於,司法院的裁判書數位檢索,大概是從2000年左右開始。從這個時點之後,每個法院的判決,除非是不公開的案件,原則上都會上傳到「裁判書查詢」這個資料庫中。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判稍微往前回溯一些,分別從1996、1998年開始收錄,但在此之前就不是每一件都會有了。

雖然如此,司法院盡可能將重要、具有參考性的實務法學資料納入檢索的範圍,畢竟這些都是判決重要的參考資料。這類特別被收錄的法學資料,就在「判解函釋」這個類別。收納的範圍,包括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判例及決議、各法院具參考價值以及特別被收錄的裁判、法律問題座談、司法相關的行政函釋等等。

這位網友想找的33年上字第3768號是最高法院的判例,時間點在最高法院開始收錄的1996年以前,從「裁判書查詢」這邊是找不到的。必須要到「判解函釋」這邊,當你把所有跟最高法院相關的選擇勾選後,選擇民事類別,就可以找到這個涉及確認股權及清算數目的判例,判例要旨是:共有人原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共有人間縱為相反之約定,對於第三人亦不生效力。

至於「簡易案件查詢」這個類別的資料庫,理論上是要收錄各地方法院簡易庭的民事跟刑事簡易判決,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這個資料庫會有「民事簡易庭的裁判」,包括民事簡易、小額裁判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裁定;但通常不會有「刑事簡易判決」,刑事簡易案件多數收錄在「裁判書查詢」、少數幾個法院的簡易庭才會放在「簡易案件查詢」。

下次,當你找不到判決時,先確認一下你找的裁判是哪一類,應該到哪個類別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