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Podcast/Spotify/KKBOX由此去

交付審判,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過去法院裁准交付審判的機會非常低。當法官裁定准許交付審判,之後該由誰來審理呢?過去這件事情是經由法院的分案要點來決定,有些法院是由裁定送交付審判的合議庭,接續後面的審理。

結果,這裡就會發生一件吊詭的事情。

交付審判相當於對被告起訴,由裁定准許的合議庭,要來審理有罪或沒罪,這樣算不算球員兼裁判?

這集的podcast來談談最高法院刑事庭111年度台大上字第1942號刑事裁定。

歡迎訂閱一起讀判決有聲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