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聲請憲法解釋的案件進入司法院後,會先交由三位大法官所組成的小組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完後的案件會進入待審案件,由大法官全體審查,待審案件的清單可以在司法院網站找到,區分成四大類:機關人民法人政黨立法委員法官聲請。

不管案件最終要作成解釋,或不受理決議,都一定會先進到待審案件清單,也因此從待審案件可以知道大法官抽屜裡有什麼案件在審理中,預測出下一號可能的解釋。

以下將進入待審的案件,以繫屬先後重新排列,請參考喔。最左邊欄位的網站編號,對應到的是司法院待審案件中的序號,下方有四個頁面可以選擇,分別是:法官、人民、機關跟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