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除了是勞動節之外,在美國還是一個特殊的節日「法律節」:Law Day。

1958年,艾森豪總統宣布每年5月的第1天是法律節,當時他說:這個世界不再有武力跟法律的選擇,如果文明要存在,必須選擇法治(In a very real sense, the world no longer has a choice between force and law. If civilization is to survive it must choose the rule of law)。

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簡稱ABA)每年都會選一個法律節的主軸。今年的主軸是:言論自由(Free Speech)、新聞自由(Free Press)跟自由的社會(Free Society)。除了主軸選擇外,美國律師協會也設計了一些簡單的課程活動給小學、中學學生,可以說法律節本身就是一個法治教育的工具。透過慶祝法律節的過程,來深化及推廣法治觀念。

這個主題在今年,又特別有其意義。言論自由跟媒體自由都是自由社會的基石,無法想像自由社會欠缺了這兩種權利。但卻也不能毫無界線,尤其在科技發展、社群媒體興起、假新聞氾濫的現今,如何去思考重塑言論與媒體自由,實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

雖然法律節並不是我們的節日,但也希望我們會有一個尊重法治、深化法治的象徵,不管是不是以節日的形式存在。

勞動節快樂!法律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