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讀判決舉辦了送書活動,請大家寫下
- 你念法律的初衷,或是
- 你為什麼將來想念法律,或是
- 法律人最重要的特質是什麼?
以下是獲得贈書的朋友,他們同意將寫的內容跟大家分享,你的答案又是什麼呢?
莊同學
法律是維持社會運作的圭臬,人與人之間的糾紛,政府的與人民的關係,人權的保證等,都是仰賴法律而得以維持這個社會的和諧,然而這正義的天秤卻漸漸扭曲。
人民得不到應有的保證,犯了錯的人得不到應有的制裁,甚至運用權勢便能扭曲法律。
身為一個即將進入大學的高三生,我很早就想讀法律系
不是盲目地批評恐龍法官,我想深入瞭解法律的運作模式,探討其中優缺,並且將學到的知識與思考批判能力運用到現實,不僅幫助自己安身在社會的亂流中,也能幫助別人抵抗社會的黑暗與不公。
卓小姐
唸法律的初衷,是因為在樂生療養院案的法庭觀察期間,看見了高行法官一句句為了法律安定性而駁回,以及為捷運局辯護的那些律師在無法自圓其說時,滿嘴謊言和合理化的荒唐時,看著那些大老遠坐著輪椅身患重疾的老人們用他們微弱的生命出席每場辯論,卻換回一次次的失望。於是我的心中出現了太多"為什麼”,因此我唸了法律。
法律人應該要有的特質,也就是我唸了法律的感想:「就是謙卑再謙卑,對社會角落的人事物保持高度的關懷與憐憫,與人同喜,與人同悲,並隨時保持高度自省,柔軟以及開放的態度。法律無法讓世界變得更好,但至少能讓人看見惡的本質,並不與其同流合污。」
徐同學
一開始念法律,是覺得多一個可以保護自己的工具,反正大學期間多修些課總會有好處的XD。
後來漸漸讀出興趣,發現原來法律這門學科在實務與學界有如此相異或值得討論的樣貌。然後漸漸明白正義或者真相,是個非常模糊且多樣的名詞,沒有真正的真相,我們只是很努力的用各種方法接近罷了。
學習法律後,看待世界會有很不一樣的眼光,例如我明白所有自以為的客觀其實都有主觀的一面;正義的反面不見得是邪惡;法律只是社會多數創造出來的工具,並非萬能等等。
法學院帶給我最大的收穫,就是邏輯思考的能力,能有條有理的,從一件大事中看見核心所在,能撥開種種干擾因素,直指問題。法律永遠無法真正的實現正義,應該說,每個人對正義都有自己的解讀;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接近它。
郭小姐
想念法律是因為覺得很實用,畢竟懂得法律才有能力保護自己想保護的人,也才有能力幫助自己想幫助的人!
曾經在剛出社會時,為了因為懷孕被惡意逼退的朋友,研究相關的勞動法,寫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存證信函給那惡劣的公司,成功幫朋友討回6萬多元,解了她經濟上的燃眉之急,覺得很有意義。
黃先生
進警專後才開始接觸法律,當時想法很單純,就只是想通過國家考試而已。
接觸法律後,才發現很多法律與人民對法律感情的期待並不一致,而且俗話說,法律不是只保護有錢人,也不是只保護有權勢之人,而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既然這樣,為何不徹底了解這個遊戲規則,推廣給身邊的親朋好友,讓大家都懂法律呢?不僅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義務。所以我覺得最重要的特質是要將法律生活化。
彭同學
當初決定踏入法律系是在國中階段,那時候韓流慢慢滲入,當時韓劇很少人看,我那個時候,大家都認為韓劇是媽媽們在看的,而那時我也是跟著我媽一起看,後來播了一齣「檢察官公主」,我那時想,為什麼檢察官都是男生,沒有女生呢?我覺得女生的能力不比男生差,於是我下定決心,我要成為一位檢察官,國中一直以來都是以法律系為目標。
而且現今社會,與法律脫不離,如果學會法律,還能學以致用,也能保護自己以及家人。
陳同學
其實最初衷只是很喜歡的動漫名偵探柯南,被妃英理深深吸引~也很想做一樣厲害的律師,一樣的幫助人,真正接觸了之後才發現其實這意義遠大於我所想像的,尤其是我在法扶當志工的那些日子,覺得自己的生活好幸福,原來這世界上真的有這麼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原來大家所說的法律有很多很多人因為不懂而沒有辦法用到,說真的法律真的是懂法的的人在用的,所以法律不只是我的志向,也希望大家都能夠有能力懂裡面的內容。
楊同學
也許是就算看了聽了再多不好的事情,都要維持住良善的信念吧?
某些觀點看來,法律可以是有權勢者用來壓迫他人的武器,但同時法律也可以是用來保護他人的工具。
在擁有力量的同時,也能懷有一顆善良的心行走於世,在能力所及範圍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陳小姐
因為工作第一線看到弱勢及受暴婦女,還遇到恐龍法官,對著被散佈裸照的受害人說「應該對自己身材很滿意,既然這樣,被別人看到也不會怎樣」、對於想申請保護令的家暴受害者說「為什麼要這樣找事?我覺得他已經反省了⋯⋯」當場氣到說不出話,因而想要投入司法改革,從念法律開始,希望能盡自己的一份心力,讓世界可以更美好一點點⋯⋯。
楊同學
為了可以跟唸法律的哥哥言詞辯論然後說贏他!不然每次講不到五句話就被他詰問到無話可說實在是很幹……
王同學
有時候,你認為的法律並不是法律,而是法感情而已,如果你認為法律不公,你只有設法融入其中,然後試圖去改變。
黃先生
當初唸法律是為了考警察,後來發現法律人(釋字、不同意見書、律師的著作)的邏輯怎麼可以那麼不一樣後,就深深著迷,希望未來能利用法律知識幫助更多人和同理心對待不同意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