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釋字第760號解釋:警察三等特考職務任用資格差別待遇案
- 一起讀判決:警察特考後的間接性歧視
- 解釋爭點: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之規定,對警察三等特考及格之一般生,是否形成職務任用資格之不利差別待遇?
- 解釋標的
- 法規: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
- 終局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156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
- 違憲:平等權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13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林慶昌等13人、黃士峯等4人
- [2]釋字第761號解釋:智慧財產法院法官暨技術審查官迴避案
- 一起讀判決:技術審查官的迴避
- 解釋爭點:
- 智慧財產法院技術審查官之迴避,準用相關訴訟法法官迴避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 曾參與智慧財產民、刑事訴訟之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就相牽涉之智慧財產行政訴訟無須自行迴避之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
- 解釋標的
- 法規: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5條、第34條第2項
- 終局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裁字第144號、第145號、第528號及第1078號
- 合憲:訴訟權。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5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宏正自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書、補充理由狀(一)、(二)、(三)
- [3]釋字第762號解釋:審判中被告之卷證資訊獲知權案
- [4]釋字第763號解釋: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
- [5]釋字第764號解釋:公營事業移轉民營留用人員年資結算案
- 一起讀判決:民營化而失去公務員身分,是否合憲?
- 解釋爭點: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8條第3項前段規定,就適用於原具公務人員身分之留用人員部分,原有年資辦理結算,是否侵害其服公職權及平等權?
- 解釋標的
- 法規: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8條第3項前段
- 終局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350號判決
- 合憲:服公職權、平等權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5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張景洲等13,564人聲請書
- [6]釋字第765號解釋:區段徵收範圍內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案
- 一起讀判決:區段徵收的自來水管,誰付錢?
- 解釋爭點:內政部中華民國91年4月17日訂定發布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第1項第8款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解釋標的
- 法規:91年4月17日訂定發布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第1項第8款
- 終局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民事判決
- 違憲:法律保留原則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7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書
- [7]釋字第766號解釋:國民年金法之遺屬年金請領案
- [8]釋字第767號解釋: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案
- [9]釋字第768號解釋: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以公務人員身分任用之公立醫療機構醫師案
- 一起讀判決:公職醫師,可以有外國籍嗎?
- 解釋爭點:
-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本文及第2項,適用於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之醫師,使其不得擔任以公務人員身分任用之公立醫療機構醫師,已任用者應予免職之部分,是否違背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之意旨?
- 國籍法第20條第1項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未就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設例外規定,以排除其不得擔任以公務人員身分任用之公立醫療機構醫師之限制,是否違背憲法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
- 解釋標的
- 法規: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本文及第2項、國籍法第20條第1項
- 終局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64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裁字第1640號裁定
- 合憲:法律明確性原則、服公職權、平等權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6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劉金亮聲請書
- [10]釋字第769號解釋: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罷免記名投票案
- [11]釋字第770號解釋:企業併購法現金逐出合併暨股東及董事利益迴避案
- [12]釋字第771號解釋: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果案
- 一起讀判決:
- 解釋爭點
- 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730號民事判例及司法院37年院解字第3997號解釋認繼承回復請求權於時效完成後,真正繼承人喪失其原有繼承權,並由表見繼承人取得其繼承權,是否違憲?
- 司法院院字及院解字解釋,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法官於審判案件時,是否受其拘束?
- 解釋標的
- 判例跟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730號民事判例、司法院37年院解字第3997號解釋
- 終局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449號、103年度台上字第1671號民事判決
- 書記處摘要
- 違憲:財產權。
- 意見書8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陳林照聲請書、補充理由書、駱安婕聲請書
- [13]釋字第772號解釋:人民申請讓售國有財產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 一起讀判決:2018年底的2號統一解釋
- 解釋爭點:人民依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規定,申請讓售國有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經否准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 統一解釋:由行政法院審判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6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金股法官聲請書
- [14]釋字第773號解釋: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 一起讀判決:2018年底的2號統一解釋
- 解釋爭點: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 統一解釋:由普通法院審判
- 書記處摘要
- 意見書6份:許宗力、蔡烱燉、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
- 聲請書: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聲請書
2018年大法官解釋彙整(760-773) 有 “ 1 則迴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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