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9號,司法院公布一份針對國民參與審判態度跟看法的民意調查,報告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分別以電話、網路調查(簡稱為電訪、網調),以下是這次調查的結論,有趣的是電話跟網調做出來的結果在某些方面不盡相同。為了便於解讀,數據會在小數點四捨五入。
民調共有四個主題:對審判的一般性認知、對參與審判類型的想法、意願顧慮及所需、審判議決的門檻跟願意花多少時間參與。
其中,電訪是經由該中心電訪資料庫,以隨機亂數修正電話號碼的最後四碼,共累積1296個樣本。完成電訪後,再進行網路調查,共有800個樣本。報告中指出,網調並非以隨機抽樣而來,因此存在樣本偏誤,無法推論母體特徵,而且網調樣本的年輕受訪者遠比年長者多。
以下我們以電訪為主要的數據說明。
一、對審判的一般性認知
這個大項的問題在於,民眾對司法的認知,法官會不會依照專業審判、民眾有能力審判、判決和多數人想法一致?問卷的問法是,你同不同意「…」這種說法,區分成非常同意、同意、不同意跟非常不同意,我們簡化一下,非常同意跟同意,合計成為同意,反之則為不同意。
(一)法官會依照專業審判嗎?
多數民眾同意,但比例不高,也有相當的反對意見。其中電訪有53%同意、35%不同意。網調的同意比例高一些,到62%,但也有37%表達不同意。
(二)民眾有能力參與審判嗎?
多數認為有,但比例同樣不高,電訪有53%同意,38%不同意。網調的同意比較還是高一些,到68%。
(三)法官的判決和社會多數人想法一致嗎?
相當高的比例認為不一致。電訪的比例高達72%。問卷繼續往下問,您認為不一樣之處何在,是在「認定被告有沒有罪」、「應該判多久」跟社會多數人想法不一樣,還是「兩者都有」,電訪中74%的民眾認為兩者都有。剩下依序是「應該判多久」的14%跟「認定被告有沒有罪」的5%。網調也是呈現相同的趨向。
二、對審判程序、法官參與討論影響、不同審判類型的支持問題
延續上一個問題,這個大項想要問的是民眾要參加的審判範圍到什麼程度,如果將一個刑事訴訟程序區分成為「認定被告有沒有罪」的定罪程序、「應該判多久」的量刑程序,民眾認為應不應該參與。
(一)民眾是否需要參與「定罪程序」?
電訪跟網調有比較明顯的差異,電訪有54%認為應該參與「定罪程序」,但網調則高達75%。
(二)民眾是否需要參加「量刑程序」?
電訪跟網調同樣有明顯的差異出現,電訪中相對多數認為「不用」參加量刑過程。網調則剛好相反,認為應該參加比例,甚至是認為不用參加的兩倍。
- 電訪:不用參加49%、應該參加44%。
- 網調:不用參加33%、應該參加66%。
(三)跟法官討論,民眾是否敢說出自己的想法?
電訪有73%認為敢說出自己的想法、15%認為會不敢。至於跟法官討論究竟會使法官主導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讓民眾對案情更瞭解,電訪中多數的56.5%認為會對案情更瞭解,少數的32%認為可能讓法官主導最後的結果。
(三)民眾應該與法官共同決定?
壓倒性的比例選擇法官跟民眾共同決定,電訪跟網調分別為82%及92%。另外的選項:民眾決定或法官決定的比例都很低。
三、參與的意願、顧慮及所需協助
(一)民眾有意願參加審判?
蠻分歧的。電訪有五成表示不願意,願意的比例為47%。網路調查則有76%表示願意,23%表示不願意。
(二)參與有何顧慮?
問卷中列出了24個可能的理由,電訪中超過百分之10的理由依序分別為:專業知識不夠(24%)、我很忙沒時間(18%)、我不懂法律(16%)、那不關我的事(10%)
(三)參與所需協助?
電訪中,最需要的是法律專業問題的協助,佔16%,網調中則有52%認為最重要的是個人身分保密問題。
四、如何達到最後決定?可以花多少時間參加?
以下這個部分只有網調,並沒有在電訪中詢問。
(一)假設是民眾與法官共同參與審判
55%的比例認為應該要2/3以上的同意才可以做出最後決定,其中同時要包括法官跟國民的同意。其次則是1/2以上同意&同時包含法官跟國民的同意、2/3以上同意(不管同意者為法官或民眾)。
(二)可以參與多久?
39%可以接受3天以內,19%幾天都配合,至於4-5天或6-7天,則分別是14%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