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判決每次都會追蹤最新的大法官會議,最近發現兩個有趣的小變革,跟大家分享一下。
解釋意見書的格式pdf->word:
從760號解釋開始,各大法官的提供的意見書從pdf檔,變成了word檔。原本我以為,只是一次性的不同,但連續三號解釋都做了一樣的變革,看來之後大法官提供的意見書格式都會是word檔。
案號的變革
之前每件聲請案的院令號碼,都是會台字第XXXXX號,看到這個號碼,大家應該也沒什麼感覺,但從上次2月9日第1472次大法官會議的不受理決議中,我們可以發現一批新的案號出現。
比如該次會議中的第8件不理案件:107年度憲二字第4號,以及第11件的107年度統二字第1號。由字號跟不受理的案件看來,「憲」應該代表的是憲法解釋,「統」代表的是統一解釋,「二」可能代表的是適用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憲法解釋或第7條統一解釋的第幾款,上面兩個案子都是人民聲請,適用的都是第二款。
最難解讀的問題則是,「107」跟後面的案號代表什麼意思?究竟是收案時,還是案件進入待審後的分案號碼,無由得知。司法院提供的待審案件清單中,並沒有提供此類資訊,有請巷內的朋友解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