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暌違已久的陳地瓜法官的最新作品,高二學生的輔導課的作業:訪問各領域的人物。陳地瓜法官是受訪者,回答了十個問題,原載於他的臉書,標題「高中生的問題比較不天馬行空」,經其同意編輯後轉載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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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感謝一些不正常的高中老師三不五時找我們麻煩之外,心想這也是個讓孩子甚至社會認識我的管道。既然回答了,我就把它存下來。」by 陳地瓜。
(一)您認為當一個法律人應該具備什麼特質?其中又以什麼最為重要?
我認為法律人應該培養三個特質:善良、正直和勇敢。
這三個特質常常不是與生俱來的,但如果欠缺這三個特質,司法實務工作者就會成為冷血的工作機器,甚至可能害人家失去財產、自由,甚至生命。這三個缺一不可,如果硬要說那個比較重要,我會選擇「善良」。因為善良的人不會容忍過度的不正義,有了善良,在某些情況,那個人必須選擇正直,那個時候必須勇敢,否則結果會和善良的決定相違背。
(二)當上法官後,對事情的看法有何改變? 當初選擇法官為職業而不選擇其他職務(書記官,檢察官)的原因為何?
我把生活和案件分開,所以還是用直覺來決定日常生活,決定我喜歡或不喜歡一個人,但用證據來決定案件。多年的審判工作對我最大的影響就是,我不再認為可以用單一的面向去判斷一件事或一個人。
精神患者當街殺人,我不再覺得他是罪大惡亟的人,我會想是誰把這樣的人丟給他的家人和街頭?一個大家都稱讚的老師,我也會去想,難道把學生教得很會考試的厲害老師,都只是為了學生好,不是為了讓自己變成紅牌老師?
當初我的志願是檢察官,但那個年代還不能自由選擇,我被分發到法院。至於書記官,我好像有去考過,但沒有考上。因為我很不愛背法條,書記官的考試側重記憶和背誦,法官檢察官的考試側重理解。我有去考律師,但沒有考上,哈哈。
(三)處理案件時是否曾遭遇阻礙?其中又是如何解決的?
沒有人天生會辦案,但法官的工作就是辦案 ,遇到不會的案子,你在法庭上連問題都不會問。你問我如何克服 ?只有一個字,學 !看書請教、查前案、找資料,任何可能的方法、無所不至地,想辦法學就對了。那麼有沒有學不會的?還好沒有。倒是有些人為了趕時間,在還沒有學會或搞清楚前, 就急著出手或犧牲打,強烈建議你們以後不要如此。
(四)在臺灣現在的環境下,您認為法官的薪資待遇合理嗎?
我可以接受。
我以前和大部分年輕的法官一樣,心想我若是律師辦這麼多案子,我一定賺翻了,所以覺得薪水太低。後來我了解一件事,當事人可以選律師,但不能選法官,所以如果當事人可以選擇,我或許是一個「沒有案子可以辦的法官」,那時我應該會覺得我的薪水很高吧。所以法官和律師的薪水不可以這樣比較。
跟很多行業的人相比,我覺得法官的薪水ok了。
(五)香港實行陪審團的制度已有將近百年,請問您對台灣是否應跟進的看法?
如果台灣要施行,我認為沒有問題,只要有幾年的時間去準備,包括立法、專業人士的培訓和場地的整建。至於是否要跟進,我有一點遲疑。目前我比較贊同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參審制),就是法官跟人民共組審判庭,法官人要比較少,大家一人一票,我覺得這是風險比較少的方式。
(六)當一個法律人就應該法大於情,您覺得這樣子的說法正確嗎?
我不完全同意。
如果不合情理的法律,我認為就不是好的法律。當然法律有時候會選擇要保護的一邊,例如保護了僱主,可能就犧牲了勞工。顧及了環境,有可能就顧不了經濟的成長。大部分的時候,我們要搞清楚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什麼,而不是機械地只會去套用法律。大體而言,法律都會有解釋的空間,這不是讓學法律的人來上下其手的,而是要讓法律充滿生命的。
(七)現在有許多報導,甚至是時下雜誌,都在討論關於機器人取代行業的問題,請問您對律師可能被機器人取代的看法?
身為一個自以為專業的傢伙,我怎麼可以(可能)接受讓機器替代我們呢(摔鍵盤)。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以一個工作過度的法官和律師平日「有效率」的工作習慣、態度和方法而言,機器人未必做得比我們差,至少不太會寫錯別字、不會不耐煩,也可以設定為不會罵當事人。
但有一點是我的疑惑。機器人可以做到「有人味」嗎?機器人可以和當事人用眼神交換取得對方的信任嗎?機器人會不會掉眼淚?機器人會不會因為同情或良善的情懷對當事人說「這個官司我義務幫你打」?。如果可以,那就太厲害了,那真的可以讓機器替代律師、甚至法官。
就法官而言,尤其是工作量多到要六隻手三個頭的人才做得完工作的簡易庭法官而言,機器人真的有可能做得比我們好。
(八)大學求學過程中或職業生涯有做過什麼後悔的事情嗎?如果有機會重來的話,您會怎麼做?
我的大學求學過程,完全沒有為了國家考試做過努力,所以大學生活過得非常美好,包括經歷很多浪費生命的美好事情。如果有機會重來的話,我希望能再享受一次。
職業生涯有沒有做過什麼後悔的事?有,多到數不清講不完。 就目前的我而言,最大的後悔就是以前太自以為是,太以為自己可以用認真彌補一切,以為自己可以不冤枉人….。因為我現在覺得,以前的我是個草包。你想想看,一個草包當法官,斷人家生死,是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我希望我延到45歲之後才開始當法官,對我對社會都比較好。
(九)想對以前的自己說什麼?
陳地瓜,你知道你可能冤枉了多少人頭帳戶和其他案件的被告嗎?你這個草包(指)!
(十)如果可以給期望就讀法律系,或是以法務人員為職的人建議,您的回答是?
趁著年輕時多去台灣各地走走,去不同背景的同學家小住,看看不同環境的人是怎麼生活、怎麼想事情,以及怎麼面對事情的。 不要急著去補習,不要天天泡在圖書館裡,這樣只能讓你早一點變成檢察官律師法官,不會讓你成為一個好的司法實務工作者。
而且還有可能害你誤以為:一個人只要努力就可以實現夢想!(屁)
你將來要面對的是人,是人和人之間引發的事件,你必須理解到社會上的人是存在各種可能的,被告的辯解未必是我們這種幸運通過考試的人所能想像的。 所以,多去各地玩耍、多看小說、多看電影、去談戀愛,這樣會豐富你的人生。
帶著飽滿的成長經歷去當檢察官律師法官,你會做得比較好,至少可能比機器人好。